根據上級文件《關于評選青島市中小學教育教學帶頭人的通知》(青教辦字〔2023〕27號),學校已按照基本程序進行此項工作。經學校教育教學帶頭人評選推薦委員會對申報人員材料的審查,對評選人員的師德表現、教育教學業績、教育教學科研能力、引領帶頭作用以及育人效果等進行綜合評價,推選出2023年中小學教育教學帶頭人人選如下:
初中學科帶頭人:董海梅 管 霞
高中學科帶頭人:劉 鋒 時圣彥
初中班主任帶頭人:崇 媛
高中班主任帶頭人:黃國通
公示期間,如對公示人員有異議,可直接到受理部門當面反映,也可通過電話、信函等方式,向受理部門反映。反映問題要用真實的姓名、聯系電話和通訊地址。否則,不予受理。
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:2023年6月28日—7月4日
受理部門:紀委
受理電話:82753905,82753909
青島三十九中(海大附中)
2023.6.28